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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建充电设施比例不低于10%已建充电设施比例不低于10%

来源:IT之家 作者:叶子琪 发布时间:2022-12-08 12:33   阅读量:8464   

《辽宁省十四五期间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日前发布,其中提出,在十四五期间,辽宁省将新建和改造各类充电设施终端3.3万个,到2025年底,充电设施终端数量将超过5万个,满足超过33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

已建充电设施比例不低于10%已建充电设施比例不低于10%

新建住宅项目规划应确保固定停车位100%配建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已建充电设施比例不低于10%引导居民参与智能充电,逐步提高智能有序充电桩比例探索蓄光充放电在单位和园区的一体化应用

提升城乡充换电能力,提出优化中心城区公共充电设施布局,加大外围城市公共充电设施建设,基本实现沈阳,大连等重点城市充电服务半径小于4公里,其他城市7公里。

十四五期间,新建或改建各类充电设施终端3.3万个其中,公用和专用充电设施1.9万个,自用充电设施1.4万个,分别比十三五末增长94%,101%和86.7%到2025年底,全省充电设施终端数量将超过5万个其中,公用和专用充电设施超过2.9万个,自用充电设施超过2.1万个,满足超过33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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